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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借閱辦法 1.凡本校教職員、學生、志工與社區民眾、家長皆有借閱圖書之權利。 2.學生憑學生證(借閱條碼)借書;社區民眾、家長在不影響學生上課與學校安 全原則,可於傳達室登記後進館,借書時須憑身分證辦理借書證後方可借書。 (進入館內不得攜帶私人書籍與物品) 3.教職員工、學生、愛心志工借書(含過期期刊、視聽媒體),限借10本,圖書借閱期限一個月,過期期刊、視聽媒體借閱期限一星期;社區民眾、家長借書(含過期期刊)限借三冊,借閱期限二星期。(借閱期滿前可辦理續借手續,但以一次為限) 4.圖書屆期未滿,如有必要時,本館得隨時索回。 5.借書未還清者,不得再借書。 6.借書逾期不還,得停止借書;嚴重逾期不還或遺失不賠償學生,得依校規處分。 7.借書圖書如有遺失或損壞,須賠償原書,倘若原書無法購得,則須照原價定價加倍賠償,而絕版書須加十倍賠償之。 8.借出圖書不得圈點、譯註、折角、汙染、墨漬或其他有損圖書完整之現象,否則照本規則第七條之規定賠償之。 9.字典、辭典、百科全書、珍藏書本等工具書概不借出,僅限館內參閱。 10.當期之雜誌限於館內閱讀,不得借出。 11.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 ◎ 圖書館開放時間表 1.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日白天: (開放書庫、參考室、閱覽室、閱報室、視聽室…等) 上午8:30至12:30 下午13:30至17:30 【註:段考、沒上輔導課開放至17:00】 2.星期一至星期五:開放晚自習:開放閱覽室晚自習 18:00至21:00 【註:段考、沒上輔導課、學校大活動、例假日…等暫停開放】。 3.星期例假日:(不開放) 【註:配合大學學測開放閱覽室】 4.寒暑假上班日上午: (開放書庫、參考室、閱覽室、閱報室…等) 上午8:30至中午12:00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