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兒少保護案件】
◆遭受身體、性、精神及經濟暴力等不當對待情事
◆遭受家庭暴力、身體虐待(非意外性)
◆遭受性騷擾、性霸凌、性剝削、性猥褻、性交、性侵害、性虐待
◆遭受精神虐待、疏忽照顧、監護不周、剝奪受教/就醫/人身權利、遺棄
◆目睹家中成員遭受家庭暴力
→第一知悉人須於「24小時內」至「社會安全網-關懷e起來」做線上通報,
及通知學務處、輔導室
(通報過程若有疑問可洽輔導室協助,通報完請影印【通報表】
給輔導室 和 生輔組,生輔組再接續進行校安通報。)

【脆弱/高風險家庭】
◆家庭經濟陷困需接受協助
◆家庭支持系統變化需接受協助
◆家庭關係衝突或疏離需接受協助
◆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接受協助
◆家庭成員有不利處境需接受協助
◆因個人生活適應困難需接受協助
→第一知悉人須於「24小時內」至「社會安全網-關懷e起來」做線上通報,
及通知輔導室

【自殺傷個案】
◆自傷行為:有自我傷害行為,無明確死亡的想法
→通知學務處、輔導室
◆自殺意念:心存自殺想法、不一定有計畫,尚未付諸行動
◆自殺威脅:口頭或準備執行自殺行動者
→通知學務處、輔導室、專輔教師協助「紙本傳真通報」高雄市衛生局社區
心衛中心
◆自殺企圖:有自殺行為出現但未死亡
◆自殺死亡:因自殺行為導致死亡
→第一知悉人須於「24小時內」至「自殺防治通報系統」做線上通報,及通
知學務處、輔導室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