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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通報專區

【兒少保護案件】

◆遭受身體精神經濟暴力等不當對待情事

◆遭受家庭暴力、身體虐待(非意外性)

◆遭受性騷擾、性霸凌、性剝削、性猥褻、性交、性侵害、性虐待

◆遭受精神虐待、疏忽照顧、監護不周、剝奪受教/就醫/人身權利、遺棄

◆目睹家中成員遭受家庭暴力

第一知悉人須於「24小時內」至「社會安全網-關懷e起來」做線上通報,

及通知學務處輔導室

(通報過程若有疑問可洽輔導室協助,通報完請影印【通報表】

 給輔導室 和  生輔組,生輔組再接續進行校安通報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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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脆弱/高風險家庭】

家庭經濟陷困需接受協助

家庭支持系統變化需接受協助

家庭關係衝突或疏離需接受協助

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接受協助

家庭成員有不利處境需接受協助

因個人生活適應困難需接受協助

第一知悉人須於「24小時內」至「社會安全網-關懷e起來」做線上通報,

及通知輔導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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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殺傷個案】

自傷行為:有自我傷害行為,無明確死亡的想法

通知學務處輔導室 

自殺意念:心存自殺想法、不一定有計畫,尚未付諸行動

自殺威脅:口頭或準備執行自殺行動者

通知學務處輔導室專輔教師協助「紙本傳真通報」高雄市衛生局社區

心衛中心 

自殺企圖:有自殺行為出現但未死亡

自殺死亡:因自殺行為導致死亡

第一知悉人須於「24小時內」至「自殺防治通報系統」做線上通報,及通

學務處輔導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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